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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雇員簽訂合同的信。
法律分析:通知壹式兩份,壹份由員工本人簽字後由公司收回保管,另壹份由員工本人保管。簽訂勞動合同員工通知:公司將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在接到本通知後三日內與公司人事部門簽訂勞動合同。逾期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視為本人不願意簽訂。公司將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五條的規定,解除雙方勞動關系,勞動合同試用期。並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公司人事部公司通知日期:員工簽名:員工接收日期:可以,只要書面通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壹條為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建立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制定本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應當依照本法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

第三條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壹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