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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偽造證據罪誰來管?
應當依法辦理,壹般在立案地公安機關辦理。行為人在民事訴訟活動中指使、協助當事人偽造證據,情節嚴重的,構成偽造證據罪。偽造證據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即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才能構成偽造證據罪。根據法律規定,以暴力、威脅、賄賂等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教唆他人作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如果不構成犯罪,法院可以以妨害民事訴訟為由對作偽證者處以拘留或罰款的民事制裁。

2.如果構成詐騙或者其他犯罪的,由法院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零七條以暴力、威脅、賄賂方法阻礙證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員犯前兩款罪的,從重處罰。

第三百零七條之壹以捏造的事實提起虛假訴訟罪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第壹款行為,非法占有他人財物或者逃避法定債務,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司法人員利用職權夥同他人實施前三款行為的,從重處罰;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