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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梯間安裝電梯的策略
樓梯間安裝電梯的策略

樓梯間增設電梯政策的適用範圍如下:

《實施細則》是指在國有土地上依法建成並投入使用的既有房屋,四層以上(含四層,不含地下室)、九層以下(含九層)無電梯。自建房、別墅、C級或D級危房、已納入危舊房改造或房屋征收範圍的房屋不在此列。其中,C級危房經加固後鑒定為B級及以上房屋,幾個自然人所有人在國有土地上建設的現有房屋仍可納入補貼範圍。

實施主體:

所有同意安裝電梯的業主作為現有房屋安裝電梯的施工單位,也可以委托業主代表、物業服務企業、電梯生產安裝企業、原房改單位、原房地產開發企業等單位作為施工單位。

應用條件:

1.申請安裝電梯的業主應具有房屋的占有權和使用權,並能出示證明材料(不能提供房屋所有權證的,可提供購房合同或不動產登記證明代替)。

2.申請安裝電梯的住宅應當符合建築結構安全、消防安全等相關技術規範和標準的要求。

3.申請安裝電梯的業主應當就電梯安裝方案、投資比例、電梯維護管理等進行充分協商,經安裝電梯所在單元專有部分占該單元總建築面積三分之二以上且占總戶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並簽訂協議;安裝電梯擬占用業主專有部分的,還應當征得專有部分業主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