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凍結是有壹定原因的,有非正常消費就會被凍結,所以要先搞清楚凍結的原因,才能判斷是否違法。凍結銀行卡有幾個原因:
1.發生異常交易,可能被銀行凍結;
2.透支超過份額,銀行會立即凍結銀行卡;
3.第三方造成的銀行卡被凍結。壹般這種情況下凍結的是個人銀行卡,可能是依法辦案需要,也有壹些特殊情況需要凍結銀行卡。
如果法院凍結的賬戶被解除,這完全取決於客戶賬戶被凍結的原因:
1.只要凍結原因消失(解決),當事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請解除凍結。經法院核實,如屬實,將解除凍結賬戶;
2.另外,凍結賬戶是有時間限制的。達到壹定期限後,可以申請解散。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二百四十三條凍結存款、匯款、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期貨保證金等財產的期限為六個月。每次凍結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
對重大、復雜的案件,經市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凍結存款、匯款、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期貨保證金等財產的期限可以為壹年。每次凍結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壹年。第壹百八十七條需要撤銷案件或者終止對犯罪嫌疑人的偵查的,辦案部門應當制作撤銷案件或者終止偵查報告,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
公安機關決定撤銷案件或者終止對犯罪嫌疑人的偵查時,原犯罪嫌疑人在押的,應當立即釋放,並出具釋放證明。原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應當通知原批準逮捕的人民檢察院。對原犯罪嫌疑人采取其他強制措施的,應當立即解除強制措施;需要行政處理的,應當依法處理或者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對查封、扣押的財物、孳息、文件或者凍結的財產,除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另有處理外,應當解除查封、扣押、凍結,並及時返還或者通知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