현재 위치 - 법률 상담 무료 플랫폼 - 법률 지원 - 城管執法需要提供執法證據和證件嗎?
城管執法需要提供執法證據和證件嗎?
這種合法的事情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很難實現。從法律上講,壹個人是私人的,兩個是公共的。任何行政執法都需要兩人以上,而根據法律規定,臨時工是不允許執法的。任何行政處罰都必須有行政處罰通知書。法律上對公權的限制還很多,但現實生活中之所以難以實現,與我們的民族傳統有關。首先,執法人員素質不高,權力不規範。更重要的是,我國全體人民的法律素質不高。大多數人在遇到違法行政執法時不會使用法律賦予的救濟手段。如果全國這種情況的人都用法律途徑來救濟自己的權利,妳可以想象整個社會是什麽樣的。首先,所有行政機關每天都在忙的行政復議,法院每天都在忙的行政訴訟,執法人員難免不會那麽明目張膽。個人認為,現在最大的問題出在我們自己身上。當我們遇到非法行為時,我們首先認識到它們。我認為非法行為應該做,我不幫助自己。世界上沒有人會幫妳。現在社會在發展,我國公民的素質有了很大的提高,但這還不夠。現在社會信息化了,公民素質的提高是不可逆的。總有壹天,每壹個合法權利受到侵犯的公民都會通過法律手段來救濟自己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