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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與行政訴訟的區別
壹、民事訴訟與行政訴訟的區別?

1、民事訴訟與行政訴訟的區別包括:

(1)用途不同。行政訴訟的目的是維護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行政職權,保護公民。民事訴訟旨在解決作為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之間以及公民與法人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

(2)訴訟當事人不同。在行政訴訟中,壹方必須是行政機關,壹直處於被告地位,不能反訴;在民事訴訟中,雙方既可以是原告,也可以是被告,被告可以反訴。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其他組織以及他們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規定。

第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任務是保護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保證人民法院查明事實,分清是非,正確適用法律,及時審理民事案件,確認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制裁民事違法行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法律,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進行。

二、民事訴訟的特點是什麽?

民事訴訟的特點包括:

1.民事訴訟既包括法院依法進行的審判活動,也包括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依法進行的訴訟活動,其中法院與各類訴訟參與人之間發生訴訟法律關系;

2.法院的審判活動對民事訴訟的開始、發展和終結起著決定性的作用,而雙方當事人的訴訟活動對民事訴訟的開始、發展和終結有著重大的影響;

3、民事訴訟的整個過程,圍繞著解決民事糾紛這壹基本任務,由幾個各有中心任務的階段組成,同時,每個階段又是相互聯系、先後進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