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體需要看簽訂的購房合同如何約定。開發商延期交房,經催告後三個月內未交付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解除房屋買賣合同。對方未要求通知的,撤銷權自撤銷權發生之日起壹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撤銷權消滅。只要延遲交貨,就是違約。因不可抗力或者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原因需要延期交付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及時告知買受人。
2.法律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條。
約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將符合交付條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給買受人。未按期交付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原因需要延期交付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及時告知買受人。
二、交房驗房需要註意什麽?
1,門。檢查周圍是否有裂縫,開關門是否順暢;
2.頂面和墻面。檢查表面是否有裂紋或不平。陽臺附近是否有水跡和汙漬;
3.窗戶。檢查玻璃是否有裂紋和松動;
4、衛生間、廚房墻面。檢查墻面是否有空鼓;
5、煙道、通風。檢查是否暢通,保護口是否齊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