현재 위치 - 법률 상담 무료 플랫폼 - 법률 지원 - 獲得法院傳票的後果是什麽?
獲得法院傳票的後果是什麽?
代法院取得法院傳票的後果是當事人的傳票沒有及時上交,導致當事人不能及時出庭並給當事人造成損失,那麽當事人可以向代理人主張賠償責任。

如何收到法院傳票:

1.法院送達傳票時,如果沒有特殊原因,最好簽收,因為無論傳票是否簽收,後續的訴訟程序都會照常進行。如果不簽署傳票,後續訴訟將對妳自己(公司)不利。總之,積極應訴,避免被動應戰。

2.簽署傳票後,您必須親自前往發出傳票的法院第壹時間了解案情,因為您(公司)是當事人,您有權查看對方提交的起訴狀和提交的相關證據材料。這壹點非常重要,因為妳(公司)要想應訴甚至反訴,就必須反駁對方的證據。

3.向法院調取妳(公司)參與訴訟的相關材料:權利義務通知書、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等。

4.了解基本情況後,最好咨詢律師,請律師分析對方的證據是否能證明自己的主張,或者對方是否有可能勝訴。

5、根據律師的分析和案件的具體情況,考慮是否提出反訴,是否申請法院調查取證。

6.收集並提交對自己(公司)有利的證據材料,申請傳喚證人等。在舉證期限內。如果您想向法院發送反訴和材料,建議您必須使用最安全的EMS快遞,並且您必須留下快遞的交付證明以在將來的訴訟中用作輔助證據。

綜上所述,法院傳票要求被申請人在指定期限內向法院提交文件進行應訴,或者在小額訴訟法院,被申請人只能在法院傳票指定的特定日期參加法院審理,被申請人也可以選擇由法院作出缺席判決而不應訴,但他需要承擔敗訴的風險。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二條

人民法院經兩次傳喚拒不到庭的,可以傳喚必須到庭的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