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9月18日起,護照可以在國內異地續簽。自2019,1年4月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在全國範圍內實施,即大陸居民可以在全國任何壹個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請出入境證件,申請程序與其戶籍所在地相同。2019,1 7月起,因私普通護照收費標準由160元/本降至120元/本。
國家工作人員上交護照的解釋;
(1)如果是商務護照,必須由公司保管,只有在公司指派出境時才會發給個人。
(2)因個人原因辦理護照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護照應按規定交由組織部門保管。如遇個人出差、探親等非公務活動,應執行報告制度。出國後,出國護照應在回國後10天內交由指定部門統壹管理,不允許私自保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規定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入境和在國外證明國籍和身份的證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偽造、變造、轉讓、故意損毀或者非法扣留護照。
第十五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行政監察機關可以依法扣押案件當事人的護照。當事人拒絕交出護照的,前款規定的國家機關可以請求護照簽發機關宣布當事人的護照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