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生命健康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和身體權三大類。
生命權是公民維護自身生命安全利益的權利,主要表現為生命安全保障權。當他人非法侵犯自己的生命安全時,他們有權依法進行自衛並請求司法保護。所有導致死亡的非法行為都是對生命權的侵犯。生命對我們來說只有壹次,具有最高的價值。生命安全是公民從事壹切活動的物質前提和基本條件。壹旦失去生命,任何權利對受害者來說都是毫無價值的。我們有權珍愛生命並維護其安全。
健康權意味著公民保持身體健康,即生理功能的正常運行。擁有良好精神狀態的權利。健康的內容主要表現為生命權和健康權。健康維護權有兩層含義。首先,保持健康的權利。二是健康利益維護權,當健康受到不法侵害時,受害人享有請求司法保護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