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條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承擔的;
④出國就醫。
醫療費用依法由第三方承擔。第三方未能支付或無法確定第三方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方追償。
為解決“看病難、看病貴”的社會熱點問題,作為新壹輪醫改的配套措施之壹,醫生多點執業已在部分地區試點三年。在最近的“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協商會議上,推動醫生多點執業成為CPPCC委員的熱門話題。
事實上,名醫尤其是優秀外科醫生在下屬單位以外行醫早已是公開的秘密。21年,“超女王貝整容去世”事件暴露了醫院外“接活”的隱患。經調查,王蓓的主刀醫生王梁明在廣州註冊了行醫資格,但他在武漢行醫已有壹年多時間。然而,面對國家鼓勵醫生多點執業的政策,醫生似乎並沒有給出積極的回應。許多試點地區報告稱,醫生多點執業“叫好不叫座”。
在CPPCC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專題調研中,上城區CPPCC將目光投向了這項被視為緩解看病難有效途徑的政策,並建議加快完善相關制度,真正讓醫生多點執業“叫好又讓座”。
上城區CPPCC常委、南興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院長助理張虹認為,中國醫生的身份是“單位人”而不是“社會人”,這已成為自由流動的最大障礙。只有讓醫生逐漸從“單位人”過渡到“社會人”,多點執業政策才能落到實處。
在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許多醫療機構中,醫生執業是壹種常見的方法。它是在各國醫師考試、培訓、註冊等各項制度逐步完善後建立起來的,受到法律的嚴格保護,與醫師的職業道德、獎懲等密切相關。她建議,只有醫生像律師壹樣成為自由職業者,才有可能多點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