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部門的職責是什麽?
1,及時了解和掌握轄區物業動態,確保轄區物業在合法、安全的狀態下運營;
2、負責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及時收回應收賬款,完成年度經濟指標;
3.與客戶熱情溝通,積極協調客戶之間的矛盾,不斷提高管理和服務質量;
4.負責轄區物業的消防安全和防盜工作,並管理和監督相關設施的配備;做好本地區的環境保護工作;
5、負責物業維修申報等後勤服務工作;
6.做好相關檔案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
業主委員會應當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訂立書面物業服務合同。
物業服務合同應當約定物業管理事項、服務質量、服務費用、雙方權利義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物業管理用房、合同期限、違約責任等內容。
第三十五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服務。
物業服務企業未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造成業主人身、財產安全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