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類情況認定工傷。
新納入工傷保險的事業單位和民間非營利組織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認定為工傷: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在工作時間前後的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或收尾工作而受到事故傷害的;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履行職責遭受暴力等意外經濟損失的;患有職業病的;外出工作時,因工作原因受傷或者下落不明的;上下班途中受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法律、法規、行政規章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必須到指定醫院就醫。
據介紹,參保職工應在定點醫療機構治療,緊急情況下可就近搶救,但病情穩定後應及時轉往定點醫療機構。在未經批準的非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工傷保險基金不予支付。治療的開始和結束都有規則
《通知》實施前壹年內,事業單位和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按照新發布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執行;實施前已經發生工傷的,原工傷保險待遇不變,相關費用按原經費渠道解決。
不是所有員工都能順利享受工傷保險。據悉,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如:喪失享受待遇條件的;拒絕接受勞動能力鑒定的;拒絕治療;被判處有期徒刑的,停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