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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歲以下進廠有什麽違法行為?
法律分析:該廠招用16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根據相關法律,禁止用人單位招用16歲以下的未成年人。用人單位,包括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不得招用16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即童工;同時,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為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介紹就業,禁止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創業和從事個體經營活動。16歲以下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有義務確保他們不被雇主非法招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五條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文學、藝術、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保障未成年人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六十壹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營業性娛樂場所、酒吧、互聯網上網服務場所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不得招用已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招用已滿十六周歲未成年人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執行國家關於工種、工作時間、勞動強度和保護措施的規定,不得安排其從事超重、有毒有害勞動或者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危險作業。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組織未成年人進行危害其身心健康的活動。經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同意,未成年人參加演出、節目制作等活動的,活動組織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