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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款滯納金什麽時候開始計算?
稅收壹直是我國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在我國,無論是自然人還是法人,只要符合納稅條件,即擁有獨立的財產權,就必須依法納稅。滯納金為自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納稅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實際繳納或者解繳稅款之日止。

什麽是壹般納稅人?

1.壹般納稅人是指年增值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企業和企業單位;

2.符合增值稅壹般納稅人條件的納稅人必須主動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壹般納稅人認定手續;

3.納稅人應當在申報期結束後4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申請確認表》,申請壹般納稅人資格確認;

4.認定機關應當自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完成壹般納稅人認定工作,主管稅務機關制作並送達《稅務事項通知書》告知納稅人;

5.納稅人未在規定期限內申請壹般納稅人資格的,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在規定期限結束後20日內制作並送達《稅務事項通知書》告知納稅人;

6.經稅務機關核定的壹般納稅人可以計算應納稅額並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

7.符合壹般納稅人條件但未辦理壹般納稅人認定手續的納稅人,按照銷售額按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或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

綜上所述,稅款滯納金的起止時間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確定的納稅期限屆滿的次日起至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實際繳納或者解繳稅款之日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七十五條

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滯納金的起止時間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納稅期限屆滿的次日起至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實際繳納或者解繳稅款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