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約定時間交貨申請賠償可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除特殊情況外,買受人付款後,出賣人未按約定時間交貨的,應當向買受人支付貨物實際成交金額的5%作為違約金,最高不超過30元,最低不低於5元,某些類別的貨物最低不低於1元(特殊情況除外);
2.買方在網站發起投訴後至投訴成立前,賣方未主動支付違約金的,除違約金外,每次扣三分。如果賣家主動賠償違約金,網站不會扣分。如果賣方未能按照約定時間交貨,買方可以投訴。投訴方式是:在電腦上登錄個人賬號,點擊我的已購商品,找到正在交易的訂單,點擊投訴賣家,選擇投訴原因,然後等待客服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額外賠償金額不足500元的,為500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衍生問題:
如何投訴商家欺騙消費者?
您可以撥打“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熱線進行投訴。撥打方式:撥打12315後,如需投訴或舉報,應按照工作人員的提示回答問題,如實告知投訴的事實、理由和請求,並告知您的姓名、地址、電話或其他聯系方式以及被投訴人的姓名、地址和電話。此外,撥打12315也要收費。消費者投訴案件由經營者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管轄。例如,如果商戶需要異地商戶所在地的區號,則為+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