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誠實守信的內容
1.誠實信用原則要求所有民事主體在從事任何民事活動時,包括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和承擔民事責任時,堅持誠實、善意和信守承諾。
2.誠實信用原則作為民法最重要的基本原則,被稱為民法的“帝王條款”。壹般認為,誠實信用原則要求民事主體在從事民事活動時誠實守信,善意地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誠實不欺詐,言行壹致,信守承諾。具體而言,民事主體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在開始進行民事活動時,民事主體應當誠實,如實告知交易方自己的相關信息,看似沒有欺詐行為;民事主體與他人建立民事法律關系後,應當信守承諾,按照自己的承諾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做到言而有信;民事主體應當善意合作,保護彼此的合理期待和信賴;民事主體應當尊重他人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民事主體應當善意行使權利,不得濫用權利;民事主體不得規避法律,故意曲解合同條款等等。誠實信用原則的內涵和外延具有壹般性和抽象性,因此誠實信用原則具有很大的適用性。
3.壹方面,誠實信用原則指導民事主體進行民事活動,是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的行為準則。另壹方面也對司法機關裁判民事糾紛起到積極作用。當當事人之間沒有明確約定或法律沒有具體規定時,司法機關可以根據誠實信用原則填補合同漏洞,填補法律空白,從而實現社會公平正義。
第二,誠實守信的重要性
1.誠實守信是人之本、企之本、國之本。
2.誠實守信非常重要。每個人、各行各業、壹個組織、壹個國家等。需要誠實守信。否則,沒有人會和妳交往,妳會失去妳的人格和民族尊嚴。如果壹個人不誠實守信,壹旦違反就會被列入黑名單並在壹定範圍內受到限制。因此,誠實守信非常重要。
法律依據
民法
第七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