현재 위치 - 법률 상담 무료 플랫폼 - 법률 지원 - 再婚夫妻可以各生三個孩子嗎?法律依據是什麽?
再婚夫妻可以各生三個孩子嗎?法律依據是什麽?
根據政策,壹對夫婦只能生兩個孩子,也就是說,日常生活的每個成員都由壹對夫婦和兩個孩子組成。如果以家庭為單位,再婚後男女各有壹個孩子,這個家庭已經有兩個孩子了。根據政策,不可能再生孩子了。根據直系血親的觀點,這個家庭中的孩子與另壹方沒有關系,而是屬於壹個重新排列的家庭。事實上,這兩對夫婦都只生了壹個孩子,需要再添壹個孩子。

生二胎的真的是父母。有壹些這種生育的情況,但沒有違反計劃生育。從2065438+2006年的65438+10月的1開始,新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將緩慢實施。根據現行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相關規定,國家提倡壹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但是,具體的實施辦法應由各省、自治區和地區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其CPPCC常務委員會規定,每個地方的需要是不同的。鑒於重組家庭,各有壹個孩子,以及是否有可能再次與夫妻雙方生育壹個孩子。

這取決於當地的人口和計劃生育規定。如果妳符合要求,妳可以申請再生育。如今,離婚率如此之高,以至於所有離婚的孩子都是第三單親。將來人口老齡化會使相關法律法規很難控制妳生孩子,但離婚的生命寶寶會推卸責任。懷孕期間可以向戶籍所在地市人民政府計劃生育服務站提出申請,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即可。懷孕期間,我們是行政審批局負責,有些地方是衛計委負責審批。

是的,但是計劃生育沒有獎勵,但是現在全國各地都沒有政策可以享受。根據目前的政策,它不符合生育規範,所以我們必須支付社會福利費。符合再生育條件的夫妻需要填寫再生育申請表。經雙方戶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核實生育情況並簽署意見後,向夫妻壹方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報告,並報有關部門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