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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維權案二審勝訴。這起案件的起因是什麽?
趙維權案二審勝訴,這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本案主要是因為尤美公司和思朗公司不正當使用趙的肖像進行生產和銷售商品,侵犯了趙的肖像權。說實話,趙李穎為了保護自己的權利而起訴這兩家公司是正常的。許多人關註此事只是因為趙李穎是原告。如果普通人受到侵害,他們應該積極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權益。

我是從電視劇《知否》開始認識趙李穎的。趙的《知否》中的盛是壹個理性而善良的人。最近在趙最熱的新聞是,趙和離婚了。當時,我覺得盛和他的四叔沒有在壹起,這真的很難過,但我也默默地祝願趙在未來的生活中幸福,同時她可以與明星越走越遠。這是壹個粉絲的真實感受。

昨天,趙維權案二審勝訴,尤美尤美公司和思朗公司不當使用趙肖像進行商品生產。這本身就是壹種不當行為,甚至是壹種非法侵權行為。這是對趙肖像權的侵犯,是對明星肖像權的侵犯,不僅影響了明星的形象,也實質上影響了明星的權益。於是趙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起訴了兩家公司,最終兩家公司不得不賠償50萬元並公開道歉30天。

因此,這對維護趙的形象實際上是極好的。我個人覺得,無論明星還是普通個人,當我們的權益受到侵害時,我們都應該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我們的權益,否則會有更多侵犯我們權益的行為發生。人善被人欺被人騎,有時也是壹種非常適合日常生活的侵權行為。當然,這並不意味著人們不應該不近人情。趙也是壹個善良的人。也正因為這些公司的惡劣侵權行為,趙李穎才會拿起法律武器為自己辯護。

總之,趙之所以勝訴,主要是因為這些無良公司侵犯了趙的肖像權,其行為本身就有不當之處。趙起訴是正當的,無論其是否正確,最終當然會受到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