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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法律
根據主體意思表示的形式,法律行為可以分為單方行為和多方行為。

單方行為:只有通過單方意思表示才能成立和生效。

(1)需要接受的單方行為:如撤銷權和解除權的形成。這意味著如果它需要被接受,它必須在生效之前到達接受者。

(2)未經承諾的單方行為:如放棄所有權、遺囑等。如果意思是不需要接收,則不存在交付問題。

雙方行為:需要雙方同意。

(1)契約:表示相反方向的意思行為。

合同之所以成立,是因為相反方向的雙方表達了相同的意思,如買賣的合成買賣合同、出租和承租的合成租賃合同以及贈與和受贈的合成贈與合同。雙方的兩種意思表示分別構成要約和承諾。贈與雖然使受贈人獲得純粹的利益,但必須以合同的形式實施,目的是為受贈人保留完整的選擇空間。)

合同以對方的意思表示接受方。

(2)* *同行是:意思方向壹致的行為。

* * *同行就行為人的表達需求達成壹致,這意味著需要幾個人同時做出表達,因此通常被歸類為多方行為——具有多方行為的特征(內部關系)

但是,對於接受方或第三方而言,壹方只有壹次意思表示,這是單方面行為,應適用關於單方面行為的規則——具有單方面行為的特征(對外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