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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孝道的法律法規
漢代確實有相關法律規定了70歲以上老人享有的特權。實際上,50歲以上的老人可以享受官方級別的待遇,70歲可以稱為國祥,這是中國古代孝文化和治國理念的結合。

孟子的書《梁王王輝》裏有壹句話,七十歲的人在路上不會偷懶,就是七十歲的人可以穿好衣服,吃好飯。這絕對是生產力不發達的古代最高水平的優待,也是古代封建王朝對老年人特權的最早闡述,是中國古代孝文化的集中體現。堅持孝道思想對於統壹思想、維護社會穩定具有重要意義。

漢朝以後國家統壹了,所以意識形態的控制變得更加重要。按照法律規定,50歲以上的人可以稱為三老,軍銜相當於縣令。地方官員執政需要參考三老的意見和態度,國家每個月都給大米和糧食補貼。到了70歲以後,國家會給衣、帛、食,漢朝也會給玉戰、肉,以示國家對老人的重視,不斷加強孝觀念在民眾中的影響,通過道德思想的弘揚,增強國家的凝聚力。

目前國家也有壹個標準,通過公民平均壽命來衡量社會發展水平。雖然這種觀點在古代社會沒有明確表達,但對老年人的重視也可以看作是對公民平均壽命的重視。壹個國家壽命越長的人越多,就代表這個國家越繁榮。漢朝的平均壽命只有30歲,所以活到50歲是很難的。到了70歲以後,可以聽天由命,國家統治者也要相應重視。如果妳能活到100歲,妳將享受更多的特權。以後大多數朝代也會參考這個例子。只要是盛世王朝,都不會對老人太苛刻,正處級待遇壹點也不誇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