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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寫的離婚協議有效嗎?
離婚協議是自己寫的,雙方簽字。

1.離婚協議是夫妻雙方就相關事項達成諒解的書面文件;

2.只要內容合法,雙方簽字後就有效;

3、應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登記;

4.離婚協議應當包括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

5.離婚協議符合法律規定,並經雙方簽字確認。無論是手寫還是打印,都具有法律效力。

離婚協議的法律效力;

1.離婚協議的定義:離婚協議是指夫妻雙方同意離婚時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事項達成的書面協議;

2.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離婚協議是夫妻雙方自願協商的結果,具有法律效力;

3.自願原則:離婚協議必須雙方自願簽署,不得有脅迫、欺詐等非法手段;

4.內容合法:離婚協議的內容必須合法,不得違反法律規定和社會公德;

5.書面形式:離婚協議以書面形式成立,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6.選擇公證:雙方可以選擇對離婚協議進行公證,以增強法律效力和執行力。

綜上所述,離婚協議是夫妻雙方就離婚相關事宜(包括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和債務處理)達成共識的法律書面文件。經雙方簽字後,具有法律效力。無論是手寫還是打印,都需要親自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76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