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配偶每月40%;
2、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
3、孤寡老人或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基礎上增加10%。
養老金申請流程如下:
1.當事人死亡後,親屬(繼承人)應及時提交當事人的死亡證明或火化證明、喪葬費申請表等材料(通常材料提交給當事人原單位,由原單位代為解決);
2.社保審核通過後,法定繼承人按限額繼承其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符合條件的由社保機構按當地限額入賬;
3.社保組織審批完成後,相關款項將轉至當事人原單位,由原單位通知繼承人領取社保金。
養老金的計算方法如下:
1,50歲以下(含50歲),180個月按供養親屬月養老金計算;
2.年齡在50歲以上至70歲(含70歲)的,按照供養親屬月養老金計算120個月;
3、年齡在70歲以上的,按每月供養親屬撫恤金計算為60個月。
享受養老金的人必須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1,死者直系親屬;
2.這些親屬主要依靠死者的支持。
綜上所述,死亡撫恤金由死者家屬按規定分配,配偶40%,其他親屬30%,老人或孤兒10%。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的,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壹次性工亡補助金:
(壹)喪葬補助金為統籌地區6個月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壹定比例支付給職工死亡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且因工不能勞動的親屬。標準為:配偶40%,其他親屬30%,孤寡老人或孤兒10%。核定的受撫養親屬養恤金總額不應高於因工死亡雇員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壹次性工亡補助金的標準為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薪留職期間因工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壹款規定的待遇。
壹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薪留職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壹款第(壹)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