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制定法律的方式:
1配方
國家機關應當在法定職權範圍內依照法定程序制定、補充、修改和廢止規範性法律文件。
2.承認
國家機關使壹些現有的社會規範或先前的先例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由國家制定或承認,並由國家強制力執行,它反映了由特定社會的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統治階級的意誌,以權利和義務為內容,旨在確認、保護和發展有利於統治階級的社會關系和社會秩序。
法律是維護國家穩定和各項事業蓬勃發展的最有力武器。它也是維護人民權益的工具,是統治者統治被統治者的手段。法律是壹系列規則,通常需要通過壹套制度來實施。但在不同的地方,法律制度會以不同的方式解釋人們的法律權利和義務。壹種區分方法是將其分為兩種類型: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壹些國家將他們的宗教法律作為其法律的基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
第七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NPC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和其他基本法律。NPC常務委員會制定和修改除應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以外的法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部分法律進行補充和修改,但不得同法律的基本原則相抵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