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兼職工傷賠償標準:只要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無論是臨時工還是正式工,都應認定為工傷;
壹、認定工傷的條件和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壹)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在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而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有職業病的;
(五)因工負傷或因工作原因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幹問題的意見》,職工同時在兩個以上用人單位就業的,各用人單位應當分別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職工所在單位依法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用人單位未為非全日制購買工傷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可以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二款行使權利: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