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於10月30日經NPC第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並於2006年3月30日起施行。現行版本於2021年4月29日經NPC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修訂。
10月30日NPC第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9年8月27日NPC第十壹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進行了第壹次修改。
根據2015年4月24日NPC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等五部法律進行第二次修改。
根據2006年10月7日NPC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決定進行第三次修正。
根據2065438年10月4日NPC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十壹部法律的決定》進行第四次修改。
根據NPC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2018年2月29日《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第五次修正。
根據2021年4月29日NPC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8部法律進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