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壹個沒有律師執照的人開事務所,他就是壹個業余法律工作者,也就是說,他只是為壹些不會處理家務的人處理壹些糾紛。
那種需要打官司的人不會找這樣的律所。他只會找有資質的律師事務所,因為他需要壹個正規的律師幫他打官司。壹般沒有律師證他是不會找律師的。
沒有律師證的律師也可以接案子,比如那些可以私下解決的糾紛,比如那些可以公開解決的糾紛。只要現實不嚴重,不需要正規律師的訴訟就能完美結束。
這種律師可以替別人寫訴狀。畢竟他是學法律的,但是他沒有律師執照,他會非常正式地寫訴狀。
如果提起訴訟,這樣的律師也會站出來,因為當事人會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聘請律師,所以那些沒有律師執照的人也可以得到當事人的信任然後聘請為自己的辯護人。這些現實的法官不會反駁事實,因為個人有權決定如何做出自己的決定。
壹個沒有律師證的人是可以信任的,因為如果他處理的案件多了,他就會有個人影響力,很多需要律師幫助的人會自動上門,請他幫自己寫訴狀,然後去法院起訴。
壹般壹個正式開律師事務所的人會考慮自己的未來,他總有壹天會拿到律師執照,因為他必須有壹個正確的身份才能確定他的職業影響力。
當事人找到這樣的律師,會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告訴律師自己需要什麽樣的訴狀,然後律師根據事實寫訴狀,這是有效的。
聘請什麽樣的律師由當事人決定,因此沒有律師執照的律師也可以被聘請為名人撰寫訴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