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合弓不屬於公安機關的管理範疇,制造、銷售、購買、持有、使用都不需要向公安機關辦理手續。根據相關規定,對非法制造、銷售、運輸、進口弓弩或者從事營業性弓弩射擊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持有的弓弩,由公安機關登記收繳。復合弓屬於體育器材,不會被沒收。這是合法的。
復合弓的結構原理如下:
弓箭是壹種復合遠程武器。它由兩個獨立的部分組成,即弓和箭,箭也稱為向量或鏈。“弓箭手,弓弦射箭”,弓箭利用材料的彈性勢能原理,將人的力量與物體的彈性結合起來,使箭頭射向遠處,達到射擊目標的目的。弓箭的發明是人類技術的壹大進步,它表明人們已經明白了用機械儲存能量的道理:當人們用力拉弦迫使弓變形時,就儲存了自己的能量;松開手,弓很快恢復原狀;與此同時,儲存的能量被猛烈釋放,弦上的箭被強行射出。
法律依據:《公安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加強弓弩管理的通知》第四條。
對從事營業性弩射活動的單位和個人非法制造、銷售、運輸、進口或者持有的弩,壹律由公安機關登記收繳;因管理不善造成弓弩流失社會,被不法分子用於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取消相關企業和單位的經營資格,並追究其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