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招聘考試主要依據當地教育局組織的公開考試錄用機制。教育局通過教育網或人事網發布招聘簡章、組織考核(筆試、面試、體檢)、聘用、簽訂合同。
壹個內容是:教育理論知識(教育學、心理學、教材教法、教育法規、新課改等。)、法律法規、專業知識等。
另壹個是:專業知識和公共事務基礎知識。公共知識因地區而異。有的地區參考上述教育理論知識,有的地區參考文史、法律、數學、政治、時事等行政能力測試綜合知識。
題型有:單項選擇、多項選擇、判斷或判斷解釋、簡答、案例分析、作文等。(不同地區題型不同,也會有討論題、填空題、名詞解釋等。).
考試時間壹般為:120分鐘或150分鐘。
講座和答辯(音樂、體育、美容等專業也會增加專業技能測試)。講課和答辯主要考察教師所要求的基本能力和專業水平,包括教學設計、教學能力、教學基本素養、教學思想和專業知識。
具體以當地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