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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人社會組織是否具有民事權利能力?
不可以,只有自然人和法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非法人組織不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因為他們不能獨立承擔責任。由於非法人不能以自己的財產獨立承擔責任,當該組織的財產不能償還相應的債務時,該組織的成員需要以其個人財產對該組織的債務承擔責任,而不是將所有責任強加給非法人組織。

法律分析

非法人組織是相對穩定的組織,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有壹定的組織結構和財產,但不具有法人資格。壹般來說是合夥組織,每個人都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任何組織和企業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的有關規定,不能自行其是。如果這個組織或企業出現相關問題,組織中的每個人都有責任承擔相應的義務,不能推卸到壹個人身上。非法人組織是指不具有法人資格,但可以依法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的組織。非法人組織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和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專業服務機構。非法人組織應當依照法律規定進行登記。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非法人組織須經有關機關批準的,依照其規定。非法人組織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其投資人或者創辦人應當承擔無限責任。非法人組織可以確定壹人或者多人代表該組織從事民事活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零二條非法人組織是指不具有法人資格,但可以依法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的組織。非法人組織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和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專業服務機構。

第壹百零四條非法人組織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其出資人或者創辦人應當承擔無限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