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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工作經歷怎麽填?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畢業後的正式工作經歷。如果是在普通大學學習期間的工作經歷,則視為社會實踐經歷,而不是基層工作經歷。

但是,上述在校社會實踐是指普通招生計劃學校的社會實踐。在校期間參加相關工作的大學生即使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並開始繳納社會保險,也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如果在成人大學學習,學習期間仍在單位從事正常工作,不屬於社會實踐,屬於基層工作經歷,工作經歷有效。

其實我們可以這樣理解兩年的基層工作經歷。只要妳畢業了,這兩年不管妳從事什麽樣的職業,只要妳出具證明證明妳的相關工作,就屬於基層工作經歷。實際上,這是國家對應屆畢業生參加公務員考試的限制,提高了公務員考試的門檻。

還有壹點,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並不要求妳從事壹項基層工作兩年以上,但從基層工作開始的月份到報名開始的月份,申請人可以在基層工作總共兩年。據了解,工作時間不足65,438+0個月的人被計為65,438+0個月。從基層工作開始月份到基層工作結束月份,每65,438+02個月可計為65,438+0年,起止月份可計為壹個整月,多期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可累計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