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河南多國被囚禁”意味著霍集團被消滅。從字面上看,河南省哪裏能有多個涉及幾個國家的監獄?雖然當時霍光已死,但由於其執政時間長,政績突出,在漢朝權力梯隊中仍是壹股不可忽視的力量。在皇權與相權必然沖突的背景下(霍認為自己配得上相權,所以定義為皇權之爭),將相權從權力核心中剔除顯然是的首要任務。宣帝確實這樣做了,例如,超越了霍克斯海默的權力。而霍氏的反擊在宣帝面前顯得幼稚,他選擇了刺殺宣帝。得知這壹情況後,宣帝顯然抓住了千載難逢的機會,於是欲擒故縱,讓霍氏做了許多不公正的事情,希望將霍氏徹底清除出漢朝的權力核心。這就違背了《春秋》關於“鄭伯可段顏瑜”的指示(這個可以再查)。如果宣帝真的以儒治國,叛亂本來可以被平息在萌芽狀態,損失也小,但如果他采取這種方式,肯定得不到他所期望的政治橫財。可見,在宣帝的治國理念中,權力似乎高於壹切,他的政治道德與儒家完全不同。
3、“莫道涵家雜,商鞅半周甚為常見”,意思是不要認為(“道”,譯為“說”,過於死板,故不采納)宣帝是儒法雜派,是十足的法家,但只是給儒家留了點余地,來裝點漢家(儒法之外只有幾首詩在裏面,隨便妳怎麽想都行。詩中的“王”是指儒家的最高理想,以德成就了王業;詩中的“霸道”指的是法家的最高理想,霸道是靠法律來實現的。還有關於王霸的典故,我就不多說了。妳可以去別的地方百度壹下。
4.綜合來看,如果不把法家學說當做經典的《春秋》,河南怎麽會有幾個國家涉及到這麽多監獄?不要認為宣帝是儒家和法家的混合體。他是個不折不扣的法家,但他給儒家留了點余地來裝點漢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