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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職業道德與會計法律制度的區別如下
會計職業道德與會計法律制度的區別如下:

第壹,性質不同:

1,會計職業道德:依托於會計從業人員的自覺性,具有較強的自律性。

2.會計法律制度: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具有很強的他律性。

第二,行動範圍不同:

1,會計職業道德:不僅調整會計人員的外在行為,也調整會計人員的內在精神世界。

2.會計法律制度:側重於調整會計人員的外在行為,並將其結果法律化,具有很強的客觀性。

第三,表現形式不同:

1,會計職業道德:從會計人員的職業生活和實踐來看,其表現形式既有成文規範,也有不成文規範。

2.會計法律制度:是由國家立法部門或行政部門通過壹定的程序制定並頒布的,其表現形式是具體的、明確的、正式成文的。

第四,保障機制的實施不同:

1,會計職業道德:主要依靠德育、輿論、傳統習俗和道德評價來實現。

2.依靠國家強制力確保實施。

會計職業道德的基本原則:

1,愛崗敬業。要求會計人員熱愛會計工作,安心崗位,忠於職守,盡心盡力,盡職盡責。

2.誠實守信。要求會計人員誠實守信,講真話,辦老實事,謹慎執業,信譽至上,不為利益所誘惑,不欺騙,不泄露秘密。

3.誠信自律。要求會計人員公私分明,不貪不貪,遵紀守法,清正廉潔。

4、客觀公正。要求會計人員端正態度,依法辦事,實事求是,秉公辦事,保持應有的獨立性。

5、堅持準則。要求會計人員熟悉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始終堅持法律、法規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對會計工作的要求,實施會計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