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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頓第壹、第二和第三定律是什麽?
牛頓的前123條定律如下:

1是牛頓第壹運動定律

牛頓第壹運動定律,簡稱牛頓第壹定律。也稱為慣性定律和慣性定律。常見完整說法:任何物體必須保持勻速直線運動或靜止狀態,直到外力迫使其改變運動狀態。

1687年,英國物理學家艾薩克·牛頓在其名著《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中提出了牛頓運動定律,牛頓第壹運動定律就是其中之壹。

2.牛頓第二運動定律

牛頓第二運動定律的常用表述是:物體的加速度與作用力成正比,與物體質量成反比,與物體質量的倒數成正比;加速度的方向與作用力的方向相同。

3.牛頓第三運動定律

牛頓第三運動定律的常用表述是:兩個相互作用的物體之間的作用力和反作用力總是大小相等、方向相反,作用在同壹條直線上。

這個定律是艾薩克·牛頓在《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壹書中於1687年提出的。牛頓第三運動定律,第壹和第二定律共同構成牛頓運動定律,闡述了經典力學中的基本運動規律。

總結:

牛頓三大定律包括牛頓第壹運動定律、牛頓第二運動定律和牛頓第三運動定律,由艾薩克·牛頓在《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壹書1687中總結並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