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試地點:北京、天津、石家莊、太原、呼和浩特、沈陽、長春、哈爾濱、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濟南、鄭州、武漢、長沙、廣州、南寧、海口、重慶、成都、貴陽、昆明、拉薩、Xi安、蘭州。
2.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統壹)考試擬舉行兩次,面向社會公開,在全國465,438+0城市舉行,保薦代表人職業能力水平評價測試擬舉行兩次。
3.證券業從業資格(專項)考試計劃舉行2次,其中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專項考試計劃舉行1次,新疆、西藏、青海專項考試計劃舉行1次,面向新疆、西藏、青海戶籍的社會考生。
4.證券業從業資格(雲)考試計劃舉辦兩次,面向證券公司,在全國36個城市舉行。
5.高級管理人員資格考試擬舉行11次。
6.香港證券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擬舉辦三次;註冊國際投資分析師考試計劃舉行1次。
7.考試計劃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具體報名時間、考試時間、準考證打印時間、考試地點以現行考試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