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原則
投資者是證券市場的核心要素。投資者的資金是證券市場的源泉,是其生存和發展的基礎。投資者投資證券市場的前提條件是其合法權益能夠得到充分保護。
2.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公開原則又稱信息披露原則,是實現證券市場信息的公開,要求證券發行人在證券發行和流通的各個環節中,依法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向社會公眾披露與其證券有關的所有信息,不得有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擴展數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壹條為了規範證券的發行和交易,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制定本法。
第三條證券的發行和交易必須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四條證券發行和交易活動的當事人法律地位平等,應當遵循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證券的發行和交易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欺詐、內幕交易和操縱證券市場。
第六條證券業、銀行業、信托業、保險業分業經營、分業管理,證券公司與銀行、信托、保險機構分開設立。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七條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全國證券市場實行集中統壹監督管理。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可以根據需要設立派出機構,根據授權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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