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和1萬元以下部分的收費比例為8%至12%,不足3000元的部分可按3000元收取;
2、超過654.38+萬元至654.38+0萬元部分的收費比例為5%至7%;
3、10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收費比例為3%至5%;
4、10萬元以上至1億元以下,含1億元,手續費比例為1%至3%。
財產訴訟的律師費標準主要是涉案財產越多,律師費越高,並且與案件本身的嚴重程度和復雜程度成正比。案件越嚴重和復雜,律師費越高。
在我國民事訴訟程序中,律師經審判長許可,有權當庭向當事人、證人、鑒定人提問;有權申請通知新的證人出庭作證;有權申請新的證據;有權對當庭宣讀的證人證言、鑒定結論、勘驗筆錄等證據提出異議;有權申請重新鑒定或重新檢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八條。
(壹)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托擔任法律顧問;
(二)接受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機構依法指派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托,代理參加訴訟;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種訴訟案件的申訴;
接受委托,參與調解和仲裁活動;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
(七)回答法律問題,撰寫訴訟文書和其他與法律事務有關的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