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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稅可以不退嗎?
法律主體性:

有留存資金的增值稅退稅政策如下:壹般納稅人註銷或被取消輔導期資格成為小規模納稅人時,其庫存不予轉出,其留存稅款不予退還。

法律客觀性:

關於進壹步加強增值稅期末退稅政策實施的公告

第十條

自2019(1)4月起取得退稅的納稅人,不得申請增值稅即征即退、即征即退政策。納稅人可在2022年6月65438日+10月365438日+0日前壹次性補繳全部退稅款後,按規定申請增值稅即征即退、即征即退(退稅)政策。

2019年4月起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即征即退政策的納稅人,在2022年10月31日前已退全部已征即退(即征即退)增值稅留抵稅額後,可按規定申請退稅。

關於進壹步加強增值稅期末退稅政策實施的公告

第十壹條

納稅人可以選擇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稅,也可以選擇結轉下期繼續扣除。納稅人應在納稅申報期內完成當期增值稅納稅申報後申請退稅。2022年4月至6月,退稅申請時間延長至每月最後壹個工作日。

納稅人可在規定期限內同時辦理增量退稅和存量退稅。同時,符合本公告第壹條、第二條相關退稅政策的納稅人,可隨意申請享受上述退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