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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長時間不到怎麽辦?
法律分析

當快遞延誤時,妳可以要求賠償。《快遞服務行業規範》規定,消費者快遞超時可視為丟失快件;同城快遞延誤時間3天,包裹原則上按保價賠償,國際快遞10天。《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行業標準》規定:快遞同城化/3日歷天;國內異地快遞為7個日歷天;港澳快遞為7個日歷天;臺灣省快遞為10日歷天;國際快遞是10日歷天。如果超過上述時限,則屬於快遞完全延誤,消費者可以將快遞視為丟失,並有權要求快遞公司進行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三十九條消費者與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與經營者談判和解決;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四十四條消費者通過網絡交易平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消費者還可以向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要求賠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作出更有利於消費者的承諾的,應當履行承諾。賠償後,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有權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追償。

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銷售者或者服務者利用其平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而未采取必要措施的,應當依法與銷售者或者服務者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