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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處理夫妻間的爭吵
壹、夫妻吵架怎麽處理?

1.夫妻打架怎麽處理,需要按照造成傷害的程序來處理:

(1)如果不構成犯罪,雙方可以去公安機關調解,達成協議;

(2)構成犯罪的,當事人可以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條。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的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後,應當給予幫助和處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單位和個人發現家庭暴力發生時,有權及時勸阻。

第二,如果在婚姻中,夫妻壹方有家暴,另壹方想離婚,需要什麽證據?

婚姻中,夫妻壹方有家暴,另壹方想離婚,需要的證據如下:

1,出警記錄,警告,傷情鑒定意見,報警回執,決定書復印件等。

2、村(居)民委員會、婦女組織、反家暴社會組織、雙方雇主等機構的求助和訪談記錄、調解記錄等。如果受害者向這些機構投訴,他可以申請查閱詳細記錄或向法院申請查閱投訴記錄。

3、病歷、醫藥費單。

4.對施暴者實施的家庭暴力進行錄音錄像。在確保人身安全的情況下,如果違法行為人以電話、短信、微信、QQ聊天記錄、電子郵件等方式進行威脅、恐嚇的。,被害人可以通過錄音、截屏等方式備份保存此類證據,有條件的可以通過公證處提取電子證據。

5.身體受傷和打砸搶的照片和視頻。

6、保證、承諾、悔過等。如果加害人表現出悔意,可以要求加害人寫保證書等。,並簽上他的名字和日期。

7、證人證言、未成年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