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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服務規定
法律解析:三包服務是指包修、包換、包退。實行商品或服務三包是經營者對商品進行質量保證的壹種方式。“三包”的基本內容是經營者在壹定期限內出現質量問題,有義務免費修理、更換、退貨。零售商業企業保證修理、更換和退貨的簡稱。是指在商品進入消費領域後的壹定時間內,賣方對買方購買的商品負責的壹種信用擔保方式。對於不是由於用戶使用和儲存不當,而是屬於產品質量問題的故障,提供此項服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條產品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承擔修理、更換、退貨責任;給購買產品的消費者造成損失的,銷售者應當賠償損失:(壹)產品不具有要求的性能且事先未作說明的;(二)不符合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標明的產品標準;(三)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銷售者依照前款規定負責修理、更換、退貨、賠償損失後,屬於向銷售者提供產品的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供應商追償。銷售者未按照第壹款規定修理、更換、退貨或者賠償損失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生產者、銷售者與生產者、銷售者之間的買賣合同、契約有不同約定的,合同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