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中止是指程序開始執行後,由於某些特殊情況,程序的執行被暫時停止,這種情況消失後,程序的執行繼續進行。
暫緩執行還能被拘留嗎?
暫緩執行可以拘留。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除對被執行人進行懲戒外,還可以根據情況將其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將被執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義務的信息通報所在單位、征信機構等有關機構。
如果另壹方拒絕執行隱藏或轉移財產等行為,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對方當事人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情節嚴重的,可能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承擔刑事責任。如果對方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法院將決定中止執行。中止消失後,申請執行人可以申請恢復執行。
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以暴力、威脅或者賄賂手段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賂、脅迫他人作偽證的;隱藏、轉移、變賣、銷毀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轉移已被清點並責令保管的財產的;對司法人員、訴訟參與人、證人、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和協助執行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人員執行職務的;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對有前款所列行為之壹的單位處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綜上所述,在預重整期間管理人接管債務人財產後,訴訟應當繼續進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十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已經開始但尚未終結的有關債務人的民事訴訟或者仲裁應當中止;管理人接管債務人財產後,訴訟或仲裁將繼續進行。
第二十壹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有關債務人的民事訴訟只能向受理破產申請的人民法院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