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預防旅遊糾紛,首先要選擇有資質、信譽好的旅行社。二是要樹立科學理性的消費觀,註重質價相符,不盲目追求低價群體;三要樹立旅遊安全意識和風險轉移意識,主動為遊客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民間有句俗話“醜話說在前頭”,這是非常必要的,壹旦發生糾紛,可以有據可查。市旅遊局提醒,遊客應註意與旅行社簽訂正規的旅遊消費合同,詳細寫清約定事項,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
壹旦發生旅遊糾紛,遊客應理性解決。首先,我們應該與團隊旅行社和地面旅行社的導遊協商,找到合理和可能的解決方案。解決方案應遵循壹個基本原則:確保遊客和旅行社雙方的損失最小化。當導遊無法解決時,可以聯系旅行團,要求妥善處理。遊客也可以打電話維權。節日期間,唐山市旅遊局投訴電話為3793165。
如果現場協商解決不了問題,遊客可以保留相關證據,回去後追究旅行社的違約責任。需要特別註意的是,遊客在旅行期間不應采取過度行為,例如拒絕登機、登船、上車或終止行程,因為根據法律規定,這些行為屬於過度維權,擴大部分的損失將不予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