현재 위치 - 법률 상담 무료 플랫폼 - 법률 지원 -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與法律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與法律
錯誤。在市場經濟中,人們的行為需要遵守法律和道德規範。

法治是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經濟的市場化要求社會的法治化,即市場經濟越發達,法治越發達。

首先,市場主體地位的確立需要法治。市場經濟是自治經濟,承認生產資料歸不同經濟主體所有是建立市場經濟的前提。在市場經濟體制下,企業是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獨立市場主體,可以根據市場規則在市場上自主表達經濟利益。法律可以保證市場主體有權控制、使用和處置其合法擁有的物質財富。沒有法治,市場主體地位的獨立和平等就得不到充分確認和保障,就沒有公平交換,市場機制就無法有效發揮作用。

其次,市場經濟公平競爭規則的形成需要法治。市場經濟是公平競爭的契約經濟,競爭力是市場經濟的特征之壹,也是市場經濟正常運行的動力。只有用法治規範市場秩序,建設統壹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營造規範有序、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才能減少經濟生活中的不確定性,從而降低市場經濟活動中的交易成本,促進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動;只有市場交換中的契約與信用關系得到法律確認,才能成為受法律保護的契約關系,防止權力對市場的不當幹預,保證市場經濟活動的正常運行。

再次,法治是市場經濟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市場調節存在缺陷和市場失靈,市場機制的有效作用的發揮離不開政府宏觀調控的正確引導。將宏觀調控納入法治軌道作為壹項普遍、明確、穩定、強制的行為準則,有利於提高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的科學性和客觀性,保障市場經濟正常運行和健康發展。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雖然各市場主體的地位原則上是平等的,但也主張機會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