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維持勞動者自身最低生活所需的費用,即補償勞動者從事壹般勞動時消耗體力和腦力的生活資料費用。
2、職工平均最低生活費用供養人口。
3.勞動者為滿足社會壹般勞動要求,不斷提高勞動標準和專業知識水平所發生的必要費用。
2020年鎮江市最低工資標準為202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8.5元/小時。
法律依據:最低工資條例
第五條最低工資標準壹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適用於全職員工,小時最低工資適用於非全職員工。
第六條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應當參考當地職工及其所扶養家屬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
確定和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應當在已頒布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考慮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同時適當考慮非全日制職工與全日制職工在工作穩定性、工作條件、勞動強度和福利待遇等方面的差異。
月最低工資和小時最低工資的具體計算方法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