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被告人林、陸雲川於2005年從2015438+01註冊成立福州精彩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生產、銷售代碼運行機、電子圍欄modchip、無指紋芯片、寫真機等四種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和工具。上述程序和工具可以通過植入的方式控制汽車駕校教練車上的車載無線終端,使車載無線終端上傳錯誤的學時數據、GPS數據、車輛行駛碼數據等。,從而幫助各地駕校學員減少培訓時間和非法提前取得駕駛人考試資格。
從2015年10月至20117年7月,林和陸雲川招募了幾名員工來完成上述產品的生產和銷售。截至案發時,* * *共向江蘇、浙江等地銷售265438+萬余人次,銷售金額共計1.597萬元。
該案由公安部督辦,涉案金額大、涉案人員多、社會影響大、專業性強。宜興市檢察院在案件偵查階段依法提前介入,派員赴福州等地指導偵查取證,並協助對涉案人員進行抓捕、查封、扣押。該案於6月17+00日移送審查起訴後,公訴部門多次召開檢察官聯席會議,就指控罪名、入罪標準、證據核實等問題進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