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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和投訴的區別
法律分析

1.概念不同:投訴是指消費者在購物或接受服務後,通過電話或書面形式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反映其權益受到侵害的事實,並請求協助解決爭議的行為。舉報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舉報企業在經營中的違法行為。舉報可以實名,也可以匿名。2.不同的提出者:投訴者是認為自己權益受到侵害的消費者;舉報人是發現違法行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該違法行為不得直接侵害其自身權益。3.處理依據不同:處理投訴的依據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費者投訴處理辦法》。處理舉報的依據是《工商行政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壹條* * *中國公民有對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權對違法失職行為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舉報,但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沒有人可以壓制或報復。因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受到損失的人,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