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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合同和發票可以起訴嗎?
法律分析:沒有合同但有發票可以提起訴訟。起訴必須滿足以下條件: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2.有明確的被告;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人民法院的管轄範圍。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交副本。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由人民法院記錄在案,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壹條規定了下列事項:

(壹)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和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四)證據及其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第壹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法享有的起訴權。符合本法第壹百壹十九條規定的訴訟,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原告不服裁決,可以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