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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張相對應的清代法律
張虹是對後宮中妃嬪或宮人的壹種懲罰。方式類似於打板,但遠比打板殘酷。它使用壹根厚約6厘米、長五英尺(約166厘米)的板棍擊打被執行人的腰部及以下部位,直至腰部筋骨斷裂、血肉模糊。我在遠處看見了紅色。因此,它被稱為紅色。

這種刑法會使人殘廢,甚至因傷口感染恢復不良而導致死亡。然而,在毆打過程中,犯人是清醒的,只能承受痛苦,想死卻不能。因此,這是壹種非常殘酷的刑罰,在民間比較少見,只有後宮中等級較高的人才有權實施這種刑罰。例如,皇帝和後妃,王子和公主以及二等以上的妃子都有資格。

在《後宮》中,華妃懲罰夏冬春時,懲罰是壹根紅色的柱子,因此夏冬春的大腿被打斷了,她終身殘疾。在這部戲中,華妃是第二好演員,而夏冬春是第五好演員。因此,華妃有權向夏冬春進貢。

對於後宮女性來說,壹個網紅帖子不僅是身體上的摧殘和折磨,更是心理上的巨大打擊。女人壹旦進宮,她的目的非常明確。即使她能僥幸活下來,她殘疾的身體也不可能再受到皇帝的喜歡。這輩子,她只能在高墻下和冰冷的宮殿裏度過余生,稀疏地被欺負。因此,大多數受過這種懲罰的妃子都選擇自殺。

不過,這種刑罰在真實歷史中是否存在還有待考證。目前,無論是史書還是野史都沒有表明歷史上使用過這種刑罰。所以也許這只是小說作者發明的壹種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