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規章制度是公司用來規範公司全體成員和公司壹切經濟活動的標準和規定。它是公司內部經濟責任制的體現。公司的規章制度對公司具有普遍性和強制性,任何人、任何部門都必須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大致可以分為基本制度、工作制度和責任制度。公司規章制度的制定應反映公司經濟活動的特點和要求。65438+員工必須服從上級管理層的領導,不得疏忽工作。他們應在上班前30分鐘和下班前20分鐘按照衛生輪換值班表打掃辦公區域,保持工作環境整潔,下班後關好門窗和設備電源,防止發生安全事故。當客戶在工作期間來訪時,壹定要積極友善地接待或提供咨詢,有電話時做好記錄,包括:來電單位、內容摘要、來電時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八十二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應當包括:
(1)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的經營範圍;
(三)公司設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總數、每股金額和註冊資本。
(五)發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認購的股份數、出資方式和出資時間;
(六)董事會的組成、職權和議事規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監事會的組成、職權和議事規則;
(九)公司利潤分配辦法;
(10)公司解散原因及清算方式;
(11)公司通知和公告的措施;
(12)其他需要股東大會規定的事項。